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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回流药”举报“赏金”高达20万!

发布时间:2024-05-16 10:12:31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保障报销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的逐步扩大,特别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稳步实施,广大人民群众在购药和用药方面享受到更多便利,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诊所,以及线上渠道均实现药品购买和医保报销。

  然而,在惠民政策为全民带来实惠与便捷的同时,某些不法分子却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许多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的手段,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此类行为实质上是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经过改头换面重新进入市场销售,形成医保“回流药”。

  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手段获取药品后,将其转售给药贩子,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协助销售“回流药”,此类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致使原本用于救治的医保基金遭受不法分子的侵蚀。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针对药贩子,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下简称“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两高一部”在前不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获利,马某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共44万余元。最终,马某雨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某些药贩子将真实药品销售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随后将真实药盒内的药品替换为假药,再将这些药品出售给药店。如此行为以假乱真,若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可能导致治疗效果受损,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鉴于药品的有效期并未直接标注在药片上,某些不法药贩子将临近有效期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取出,重新装入新的药盒。患者仅能观察到新药盒上的新鲜日期,却无法获悉实际服用的是过期药物。此类混淆视听的行为,可能导致病情延误,甚至危及生命。

  某些药贩子在处理“回流药”的过程中,时常对剂量规格和药品种类产生混淆。儿童误食成人药物可能导致生命危险,需要活血的患者若服用凝血药物,性命堪忧。某些特殊药物,如精神类、麻醉镇痛类药品,甚至被不法分子视为毒品,转手出售给年轻好奇的青少年。福建龙岩的黄某因染上毒瘾却无钱购买,遂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她通过邮寄、直接送货和在租住处出售等方式,向在校生和社会青年贩卖马多、联邦止咳露及奥婷止咳水等药品,从中牟取暴利。最终,她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如此利欲熏心,无疑是对生命的漠视和谋财害命!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重点。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多码并存”现象,应当先做到药品监管码“应有尽有”,再实现“全面统一”,如此将有效遏制医保药品“回流”。

  整合医保部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各方数据,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交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相关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和风险点,并发出预警提示。

  厘清医疗保险行政监督和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的关系,综合运用民事和行政处罚手段,实现精准约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加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联合协作,发挥刑事处罚的威慑力。针对医保药品“回流”等重点问题及一些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适当增加人员岗位和编制名额,不断推进稽核管理专业人员能力建设,以有效应对复杂、隐蔽的骗保行为。根据当前服务需求,加强医保部门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高校开设兼具医学、法学、网络技术等内容的服务于医保行业的特殊专业。

  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医护人员、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诚信监管体系。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卡使用行为,参保人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时,药店必须开具正规、真实的医保结算票据。细化医保服务协议,加强医保定点协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聚焦打击欺诈骗保等主题,常态化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奖励机制激发群众活力,形成共同监督格局,让医保药品“回流”等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广泛宣传医保专业知识,提升参保人对于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力。

  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提高警惕,斩断“回流药”非法利益链,共同维护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如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国家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